特写特讯!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虚开发票、行贿行为终遭制裁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5 13:16:26 824 0条评论

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虚开发票、行贿行为终遭制裁

江苏镇江 - 2024年6月12日,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宏达新材(sz002211)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因犯虚开发票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

法院查明,2018年至2019年,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利润,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2019年,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

法院认为,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背景

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8696万元,主要从事投资管理、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2019年1月,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21年10月,根据法院判决,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此次变动后,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

案件警示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虚开发票、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

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类似行为发生。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

艾迪康控股持续回购股份 彰显公司发展信心

香港 – 2024年6月18日 – 艾迪康控股(09860)今日宣布,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回购股份3.5万股,斥资约28.73万港元。回购价格介于每股8.14港元至8.32港元之间。

此次回购是艾迪康控股继6月7日、12日、13日回购股份后的又一次操作。截至目前,公司在6月份累计回购股份12.15万股,斥资约78.11万港元。

艾迪康控股的回购行为彰显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也向投资者传递出公司将持续提升股东价值的积极信号。

关于艾迪康控股

艾迪康控股是一家于香港交易所上市的综合性企业,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电子产品、房地产等业务。公司拥有多家控股子公司和附属公司,业务遍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艾迪康控股坚持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拓展新市场,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凭借良好的业绩表现和稳健的财务状况,赢得了市场和投资者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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